《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已获市政府同意并已印发实施
深圳将用两年时间,完成在公共场所普及LED照明,同时将通过推广应用工程的实施,拉动全市LED产业快速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年产值1300亿元以上,昨日获悉,《深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已获市政府同意,并已印发实施。
2014年前率先在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底,《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出台,方案提出广东全省要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普及LED公共照明,带动全社会普及LED照明,拉动LED产业“十二五”期末实现年产值5000亿元以上。
而市政府刚刚出台的《深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在两年内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其中,在公共照明领域,即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将率先示范,完成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根据方案,今后以上领域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而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也力争用两年时间,即到2013年年底前分期分批改造完成。为此,《方案》规定,市发改委今后要把使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审核内容,市供电局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对不符合最低能效标准的照明产品,不予办理用电报装(增容)手续。
此外,《方案》提出,全市将用2年时间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为示范带动,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推广步伐。根据安排,在近3年内,在全市工业园区、居民小区、商场酒店等照明领域,每年实施10个左右的应用示范项目,引导促进全社会普及应用LED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