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2,556,898.33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出具大信验字 [2012]第2-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同时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发展需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6%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56万元,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使股东利益最大化。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限为6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