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指导机构:中国照明学会教育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承办机构:南京照明学会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5、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业绩要求:
参加中级照明设计师培训、鉴定的的学员,须提供至少三项能展示自身业务水平的照明工程代表作品及其资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案)。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250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照明设计方案制定及资料收集;照明设计原理及方法;照明设计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照明设计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需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种方式进行鉴定。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综合评审采用答辩方式。考试、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学员学习期满,经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本期培训班名额为50人(额满为止)培训费为人民币6000元/人。(其中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参观工程费、毕业实践费等)。
即日起2015年11月—2016年1月止,以邮戳日期为限。
方式1:将报名表填写后Email至:nanjingel@126.com;
方式2:将报名表填写后传真至:025-84650157。
选择以上二种方式其中之一进行初报名后,报名人还须将相关材料一式二份邮寄到南京照明学会。
材料包括:
1、照明设计师报名表(工作业绩一栏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4、所参加项目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18号长安国际中心2706室
邮编:210002
经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1、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名:南京照明学会
开户行:南京银行大行宫支行
账号:012101205400000135
2、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联系人:卢芳
电话:025-85087767
传真:025-84650157
邮箱:nanjingel@126.com
拟2016年3月。
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
申请各级照明设计师,都需要满足相应的申报条件才有资格参加考试。各培训点在收到申报人员的资料后需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中国照明学会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可以参加培训并考试。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先参加培训,符合申报条件后,即可直接参加考试,不必再接受培训。
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按规定完成培训后,都将获得由中国照明学会颁发的《照明设计师培训证书》。
中国照明学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