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照明学会
承办机构:上海市照明学会
一·报名条件
(一)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三)业绩要求:
参加照明设计师(二级)培训、考核的学员,须提供至少三项能展示自身业务水平的照明设计代表作品及其资料(主要包括:1. 设计方案;2.设计效果图)。
二、 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150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照明设计方案制定及资料收集;照明设计原理及方法;照明设计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照明设计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三·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颁发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师培训证书”。经考核合格后颁发 中国照明学会“照明设计师职业水平评价证书”。
四·人数及培训费本期培训班名额为50人(额满为止),培训费为人民币6000元/人,(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上机实训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
五、报名时间: 至2017年11月5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六、报名办法
登陆中国照明网(www.lightingchina.com)或到上海市照明学会办公室领取,填好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邮寄至上海市照明学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zhangyin210@163.com;
1121256194@qq.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南昌路57号3号楼3215室 邮编: 200020
上海市照明学会 张荧收
七、录取事宜
经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A·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上海市照明学会
账 号:1001251109014477180
开户行:上海工商银行淮海中路第一支行
B·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 本人身份证原件;
-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 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联系人:张 荧,张屹
电 话:021-53822040—32150(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53070396(办公室)
手机:13524981210(张荧); 18616300603(张屹)
E---mail:zhangyin210@163.com; 1121256194@qq.com。
八、培训、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13日—11月29日
九、培训地点:上海市曹杨路648号莹辉照明应用中心三楼,上机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中国照明学会
上海市照明学会
2017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