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灯具2600元,附件700元,单件材料上浮费用(3300×20%)660元,事故勘察车600元,工程车800元,吊车800元,人工(50元/天×10)500元,市政道路占用办证1000元,罚款2000元,共计9660元。”在这份城市照明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给赵师傅开出的预算单中,仅一套双桥路灯灯的价格就高达3960元。西安的哥赵师傅驾驶出租车在夜晚蹭上了路灯杆,被管理部门开出了近万元的“赔偿单”。
关于赔款,好说歹说降到了5000元,却因为媒体报道让“领导很生气”,只能“等影响消除了再说”。近日,赵师傅遇到的麻烦事也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市场价格仅千元,却要赔偿近4000,是市政部门采购价格太高,还是赔偿标准水分太大?”对西安市政部门的的做法和态度,网友提出了四点质疑。
质疑一:是路灯采购价格太高,还是赔偿标准水分太大?
据设备管理科科长介绍,这盏丢失的路灯为飞利浦400W高压钠灯,价格在3000多元。记者咨询了陕西以及外省多家生产路灯的企业,他们均认为设备管理科的报价过高。
“飞利浦的高压钠灯,灯具价格比其他牌子的灯稍贵。但是就算是用最好的材料,并且是国家专利材质的价格也就在500元左右。其次附件灯泡、整流器、触发器、电容等一些配件用好的也就400多元。一套路灯按市场价算下来也就1千元左右,这都算是比较好的路灯了。”西安某生产路灯的厂家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路灯损坏的赔偿标准并没有在物价局备案,价格也没有对外公示过。那么,西安市城市照明处给出的赔偿标准中的路灯价格是因为他们的采购价格就高于市场价格呢?还是他们报给的哥赵师傅的赔偿价格存在很大水分?
质疑二:赔偿标准是有明文规定,还是信口开河?
11月26日一大早,赵师傅第一次到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接受处理时,“对方仅仅是看了我手机拍的现场照片,问了一下情况就让我赔9660元。”
11月27日,赵师傅第二次来到了城市照明管理处,经过与工作人员的协商,工作人员告诉赵师傅,如果他积极赔偿,可以帮他申请减免行政处罚,只需要交纳8000元就行。
11月29日,赵师傅第三次来到了城市照明管理处,经过和工作人员反复商量,他们同意帮赵师傅申请政策减免,让赵师傅交5000元就给处理。可就在赵师傅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写了一份因家庭困难申请减免赔偿的申请,准备交纳维修费时,却被告知:“你这事情暂时先不处理了,你找记者把这个稿子删了再说。”